杭州浙联数码喷绘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定点供货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 / 11 / 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浙联数码喷绘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18-2019年度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类别

品名

使用要求

单位

最高单价

墨水类

户外写真墨水

用于户外写真机配套墨水,适用于爱普生5代打印头

ml

0.15

户内写真墨水

适用于武藤1638W户内写真机

ml

0.15

户外喷绘墨水

适用于威特3360和DGI3306喷绘机

ml

0.10

车贴类

背胶

用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平台,单、双层公共汽车,出租车,电车身广告制作

16

固体膜

用于车身贴及户内外灯片,PP等覆膜

5

单透

用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平台,单、双层公共汽车,出租车,电车窗玻璃广告制作

80

灯片类

合成纸

用于户外候车亭,自行车亭灯箱广告画面制作

6

户外灯片

用于户外候车亭,自行车亭灯箱广告画面制作

15

户内灯片

用于公交车内灯箱广告画面制作

12

液体膜

液体膜

用于车身贴液体覆膜

KG

90

:1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2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选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并不构成采购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依法经工商注册具有投标产品的销售能力或许可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中标后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或实收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营业执照为准,折算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 (含)以上; (注: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3、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备注:本项目分四个标项实行。投标人可依据采购人出示的招标清单,分标项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发售地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业务三部)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4、投标人报名时须出具如下证件复印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2)营业执照。以上证件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留存。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4时00分。

七、投标地点:杭州浙联数码喷绘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渡口路188号)。

八、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14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杭州浙联数码喷绘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渡口路188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每标项;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6109900014283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浙联数码喷绘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渡口路188号

联系人:冯翔

联系电话:0571-86851440、86576115、13758171902

传真:0571-8685140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

邮编:310000

联系人:曹伟伟

联系电话:13805795045

传真:0571-87700661